智通财经APP讯,天宸股份(600620.SH)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清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哲投资”)于自2023年10月24日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了公司股票2,925,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清哲投资于2023年11月13日在实施股票增持过程中,由于将买卖方向输入错误,在交易下单时将1笔股票“买入”误操作为股票“卖出”,导致误卖出公司股票1300股,成交价格为10.17元/股。清哲投资当日平均买入价格为10.26元/股。清哲投资在增持期间进行卖出交易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本次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具体计算过程如下:(卖出价-11月13日买入价均价)×卖出股份数量=(10.17元/股-10.26元/股)×1,300股=-117元。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按照上述规定,本次误操作导致的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清哲投资无需向公司上缴收益。虽然此次交易行为系清哲投资的交易人员误操作所致,清哲投资已经深刻意识到本次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并表示今后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谨慎确认,并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