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华股份(600615.SH):公司不是华为的供应商 与华为无任何接触且没有业务往来

丰华股份(600615.SH)发布公告,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15日、11月1...

智通财经APP讯,丰华股份(600615.SH)发布公告,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15日、11月16日、11月1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此外,公司前期关注到有媒体将公司列为华为概念股,公司已于2023年9月26日发布公告予以澄清,公司为汽车零部件企业二级供应商,不是华为的供应商,与华为无任何接触,与华为没有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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