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浙江自然(605080.SH)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夏永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84号)。
夏永辉:你担任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期间,儿子夏昕烨于2022年11月25日至2023年6月15日通过名下证券账户,多次买卖公司股票,累计买入3,800股,成交金额178,625元,累计卖出2,500股,成交金额122,053元。上述短线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请你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夏永辉接受浙江证监局的上述决定,对于未严格履行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将进一步加强学习证券法律法规,强化对亲属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监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再发生此类事项。公司高度重视此次事项,并将再次要求持股5%以上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对亲属行为的监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