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华星控股(08237)公布,于2023年11月10日,该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公司Silverine Pacific Limited、Hang Huo Investment Pte Ltd(HHI)及Link Hotels International Ptd Ltd(统称“原告人”)以彼等身为原告人的董事及╱或高级僱员违反受信及╱或法定责任为由,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针对各自曾任董事会前主席兼前执行董事的拿督萧柏涛及颜奕以及公司前公司秘书兼授权代表汤庆华连带申索陈述书的传讯令状。颜奕曾任公司前控股股东,并为萧柏涛的妻舅。
原告人认为,自2020年前后至2023年初,被告人作出多项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促使公司发行一套新可换股债券,违反现有可换股债券的条款及条件;在董事会非执行成员并不知情且违反GEM上市规则的情况下,导致公司更改新可换股债券所得款项用途,以结清颜奕的股东贷款;促使及╱或允许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订立附带亏损条件的非商业贷款协议,违反现有可换股债券的条款及条件,导致香港的法院针对该公司发出禁制令,以及新加坡的法院针对HHI发出清盘呈请;导致尽管公司在未经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过度花费资源委聘汤庆华担任“总统筹”及一家名为Heatherlands Partnership Pte Ltd的第三方咨询服务公司,但未能为公司取得其他资金;导致将向汤庆华支付过量花红;及未能促使公司编制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年度经审核业绩,导致公司股份自2023年4月3日起暂停买卖至今。
原告人向被告人申索,因违反受信责任及╱或亏欠原告人的审慎责任而造成的衡平法赔偿及╱或损失赔偿金额约5160万港元连同公司因失去上市地位而蒙受有待评估的损失及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