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天津港发展(03382)发布公告,在股权转让前及截至2023年11月21日,劳务公司、机电公司(两者皆为天津港集团的附属公司)及一公司(公司的附属天津港第一港埠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天津港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公司)42.50%、29.17%及28.33%股权。机电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租赁公司29.17%股权转让予劳务公司,代价约为人民币322.4万元。根据租赁公司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公司(作为租赁公司的股东)享有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经综合考虑股权转让的交易背景以及一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方向等因素后,于2023年11月21 日,董事会决议批准一公司就股权转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劳务公司将持有租赁公司71.67%股权,而公司透过一公司直接持股于租赁公司之间接股权及控制权将维持不变。
据悉,租赁公司主要从事特种设备安装及改造修理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及机械租赁维修业务、机动车及机械设备销售及出租、软件开发、以及技术开发服务等等。 根据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租赁公司经审核财务报表,于2022年12月31日,租赁公司经审核的资产总值及资产净值分别约为人民币3452万元及人民币874万元。
公司经综合考虑下文载列的股权转让交易背景以及一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方向后,决定批准一公司就股权转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1) 租赁公司主要从事特种设备安装及改造修理、机械设备租赁等服务,而一公司主要从事港口装卸搬运和仓储业务,故一公司增购租赁公司股权与集团聚焦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不符;及
(2) 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透过一公司于租赁公司的股权及控制权将维持不变。一公司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将不会对公司的日常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造成任何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