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华铭智能(300462.SZ)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张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章烨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公司未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审慎确认2019至2021年度相关费用,导致2019至2021年度报告中研发费用、销售费用、商誉减值列支错误,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披露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