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胜利管道(01080)发布公告,于2023年11月24日,卖方浙江胜管实业有限公司(集团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杭州晗月新能源有限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出售股权(相当于目标公司2%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078万元。
据悉,于本公告日期,目标公司新锋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联营公司,于出售事项前由卖方及买方分别拥有约21.95%及9.93%权益,目标公司的余下权益分别由北京中电洁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由陈英育透过杭州晗月新能源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拥有约58.97%权益及新锋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拥有约9.15%权益。其主要于中国从事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等相关业务。除自身业务外,目标公司亦直接持有若干其他公司的股权。
公告称,集团一直致力于在中国高端油气管道市场建立业务据点,并采取积极措施进军新业务领域,以促进集团的可持续增长。公司认为,出售事项的现金流入将改善公司的整体营运资金状况,并预期出售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作集团的营运资金,为其主要业务发展及新商机提供财务支持,从而提升集团业务的盈利能力及可持续性,并改善股东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