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宝胜股份(600973.SH)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杨泽元、王学明、夏成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
经查,公司存在重大诉讼及其进展披露不及时、不充分的问题。公司时任董事长杨泽元、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学明、时任董事会秘书夏成军,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杨泽元、王学明、夏成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