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清源股份(603628.SH)发布公告,公司监事王小明于2023年11月29日收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39号)《厦门证监局关于对王小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王小明作为公司监事,于2023年10月26日通过集中竟价交易方式累计卖出公司股票20,000股。公司于10月30日披露第三季度报告。王小明的上述股票交易行为距离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不足10日,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三条第一款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证发〔2022〕9号)第十条第二项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王小明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