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阳光纸业(02002)发布公告,于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1月29日及2023年11月30日,世纪阳光(公司的附属公司,作为委托方及贷款人)与贷款银行(作为受委托方);及齐城智慧(作为委托贷款协议的借款人)订立委托贷款协议。
根据委托贷款协议,世纪阳光向齐城智慧合计提供本金额人民币1.6亿元的贷款,贷款将由齐城智慧用作一般营运资金用途。
公告称,集团拟透过订立各份委托贷款协议提高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收益率,从而提升集团的投资收入及溢利。各份委托贷款协议的贷款的利率为一年期LPR加每年405个基点,此将使集团可从净息差中获益,原因为集团根据委托贷款协议收取的有关贷款利率高于集团的平均借款成本。委托贷款协议的条款乃由世纪阳光与借款人基于(其中包括)借款人的融资需要以及集团对借款人的还款资金来源、业务状况与信誉所作评估,按公平原则磋商厘定。于委托贷款协议日期,董事认为,各份委托贷款协议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且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