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300242.SZ)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佳云科技(300242.SZ)公告,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智通财经APP讯,佳云科技(300242.SZ)公告,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郭晓群、钟亮、朱宏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62号,“《决定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郭晓群、钟亮、朱宏磊: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等规定,我局对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程序,未及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并购子公司出售事项。2、未及时完整披露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后续重要进展情况。3、董事长兼任董秘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在间接控股股东任职。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到位。

郭晓群作为公司董事长,钟亮作为公司时任总经理,朱宏磊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分别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其中,郭晓群和钟亮对公司上述全部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朱宏磊对公司上述第一、二、四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条——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佳云科技、郭晓群、钟亮、朱宏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同时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公司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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