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三峡新材(600293.SH)发布公告,2023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送达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郭础宏、江晓丹、刘新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悉,郭础宏、江晓丹、刘新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出席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也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湖北监管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