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柯利达(603828.SH)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孙振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67号)。
经查,2023年8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3.46万元,2022年同期为-2,905.70万元。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业绩扭亏为盈,但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财务总监孙振华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柯利达、孙振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