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春兴精工(002547.SZ)发布公告,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的通知,其于2023年12月15日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本次案号为(2022)苏05刑初99号,根据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孙洁晓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自2018年7月起已不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上述判决系孙洁晓先生的个人事务,不会影响孙洁晓先生股东权利的行使及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构成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管理团队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