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 湖北能源(000883.SZ)及相关人员收湖北证监局警示函

湖北能源(000883.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湖北...

智通财经APP讯,湖北能源(000883.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朱承军、王军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据悉,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一、2022年季报和半年报披露不准确。二、2021年年报收入成本披露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朱承军作为公司董事长、王军涛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会计师,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朱承军、王军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按规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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