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美谷(000615.SZ)公告,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63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郭士国、范时杰、林斌、张健伟、胡冉、冷阳:经查,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美谷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一)2022年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二)2021年关联交易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三)2021年年报重要信息披露不完整。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郭士国、范时杰、林斌、张健伟、胡冉、冷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充分吸取教训,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我局已针对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启动立案调查,后期调查中如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