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元琛科技(688659.SH)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公司及徐辉、梁燕、王若邻、蒯贇出具警示函的决定》。
据悉,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22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不准确;二是2022年半年报存在错报;三是股权激励对象不符合规定,四是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8号)第八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六条的规定。
徐辉作为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梁燕作为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王若邻作为时任财务总监,蒯贇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徐辉、梁燕、王若邻、蒯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