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利和兴(301013.SZ)公告,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指出,公司存在多方面问题: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时点与披露的会计政策不一致;升级改造技术服务成本核算不规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不充分;在建工程和生产调试成本核算不准确。相关财务核算问题影响到公司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此外,公司在关联方回避表决制度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货币资金管理和在产品管理等内部控制方面也存在不规范情况。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