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尖峰集团(600668.SH)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尔婴药品有限公司(简称“尔婴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尔婴公司主动撤回对乙酰氨基酚栓(规格:75mg)注册申请的《药品注册申请终止通知书》。
本次尔婴公司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指导原则,主动撤回对乙酰氨基酚栓(规格:75mg)的药品注册申请,后续将补充生物等效性试验(BE)后重新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注册申请。另,尔婴公司的对乙酰氨基酚栓(规格:125mg)目前仍处于药品审评中心专业审评状态,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