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人寿(02628)公布,在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于无人认领的股息,公司可在适用的有关时效期限届满后行使没收权力。
据此,公司董事会宣布,2012年3月26日宣派而于2018年3月26日仍未领取的2011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3元将予以没收及收归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