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麦达斯控股-S(01021)发布公告,该公司于审计期间及公司法律顾问进行其后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了多宗涉及该集团旗下公司的诉讼、强制执行命令及法庭文件。
其中包括针对该公司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吉林麦达斯铝业有限公司提起的一项强制执行命令,内容有关一笔以往未有披露的负债,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根据可获得资料,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于中国附属公司的未经审核账簿结余人民币8.73亿元中,约人民币1200万元被法令冻结。
此外,若干冻结令尚未解除,导致该集团所拥有的若干股份被冻结,包括洛阳麦达斯铝业有限公司及大连汇程铝业有限公司(均为该公司在中国註册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以及南京中车浦镇城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为该公司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联营公司)的股份。上述实体的商业运作不受有关冻结令影响。
另外,该公司亦发现过往并未就集团于中国注册成立的数间公司的相联企业作出披露。该公司无法确认有关该等企业的股权及业务的资料。
董事会目前正积极采取行动,收集有关法庭文件及以往未披露法团的资料,并确定是否有其他交易,方可评估该集团面对的整体风险及法律影响,并保护该集团的资产。
董事会亦会考虑应采取何种行动调查有关事宜,并决定是否有任何违法行为,以及公司可采取的任何法律补救行动。
董事会目前正寻求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徐卫东为全部于中国注册成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别是作为法人印章托管人以保护该集团资产。所有超过人民币20万元的付款必须获得徐卫东的批准。倘任何付款的累计金额于30天内超过人民币20万元,当地财务总监须知会徐卫东。
由于该公司仍在调查实况,董事会将持续评估集团是否可维持持续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