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宁波能源(600982.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公司子公司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简称能源实业)对部分贸易业务未恰当选择收入确认方式,导致宁波能源2022年年度报告营业收入错报金额为94,993.45万元,占2022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21%,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马奕飞、总经理兼副董事长诸南虎、副总经理兼能源实业董事长张俊俊、财务总监夏雪玲、董事会秘书沈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宁波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马奕飞、诸南虎、张俊俊、夏雪玲、沈琦分别采取出具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