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三迪(00910)发布公告,于2024年1月30日,该公司与Primary Partner订立可换股债券修订契据,公司与Primary Partner已有条件同意修订可换股债券条款及条件,以使: 可换股债券的本金额将由5亿港元变更为3亿港元;到期日将由2024年1月30日变更为2029年1月30日;年利率由1%变更为2%;Primary Partner有权要求公司赎回所有未偿还可换股债券;及可换股债券的转换价将由每股转换股份0.412港元变更为0.090港元。可换股债券修订契据将自2024年1月30日起追溯生效,惟须待若干先决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除建议可换股债券修订外,可换股债券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将维持不变。
于2024年1月30日,公司与Primary Partner订立承兑票据修订契据,公司与Primary Partner已同意修订承兑票据的条款,以使:承兑票据的本金额将由6亿港元变更为8亿港元;到期日将由2024年1月30日变更为2029年1月30日;2019年11月30日后第六年至第十年的年利率仍为6%;及Primary Partner有权要求公司赎回全部或部分承兑票据。承兑票据修订契据自承兑票据修订契据日期起生效。除上述承兑票据修订外,承兑票据的所有其他条款将维持不变。
除非延期,否则可换股债券将于2024年1月30日到期。于本公告日期,可换股债券尚未全部或部分赎回或转换。倘公司于本公告日期悉数赎回可换股债券,公司就此的预期现金流出将约为5.06亿港元。经考虑悉数赎回可换股债券对公司流动资金及财务状况的直接及即时负面影响,公司已与Primary Partner磋商,以探索可能的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延长可换股债券的到期日,并对现有条款作出若干调整。
考虑到承兑票据的本金额应根据承兑票据修订增加2亿港元,可换股债券的本金额应相应减少,以保持可换股债券及承兑票据的本金总额相同。由于可换股债券的现有转换价远高于股份的现行市价,故经修订转换价将作为Primary Partner行使可换股债券所附带转换权以将可换股债券转换为转换股份的奖励,从而减轻公司于到期时偿还可换股债券的财务压力,并有助公司获得替代资金来源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此外,尽管可换股债券的年利率应根据建议可换股债券修订而上调至2%,但利率仍相对较低。根据可换股债券的经修订条款(经可换股债券修订契据修订及修正),公司初步获授的提前赎回权将维持不变,而Primary Partner将有权要求公司于可换股债券到期日前赎回所有尚未行使可换股债券。经订约方公平磋商后,该提前赎回权(为建议可换股债券修订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授予Primary Partner,以换取将可换股债券的到期日延长五年。
就此而言,董事认为,建议可换股债券修订将使集团能够继续按正常商业条款为其于可换股债券项下的债务进行再融资,并使公司能够在部署其资金作一般营运资金方面保持灵活性,在充满挑战的市场环境中,这对公司的营运至关重要。
公司认为,建议可换股债券修订将使集团有更多时间发展其业务,而非在相对较短的期间内悉数偿还可换股债券。建议可换股债券修订乃由公司与Primary Partner经参考公司的过往表现;公司目前的财务及现金状况,股份的现行市价及近期市况后公平磋商达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