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上海凤凰(600679.SH)公告,公司于2024年2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4]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明,上海凤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5年12月,上海凤凰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江苏华久辐条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相关商誉资产。上海凤凰在2018年度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财会[2006]3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正确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2018年度商誉减值准备少计提897.79万元,存在会计差错。该事项导致公司2018年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利润总额897.79万元。由于不同年度财务报告数据的连续性,前述会计差错导致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商誉的财务数据不准确。
郭建新作为披露上海凤凰2018年到2022年年报时任总经理,依法负有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曹伟春作为披露上海凤凰2018年到2022年年报时任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依法负有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本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法,根据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一、对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两百万元罚款;二、对郭建新给予警告,并处以七十五万元罚款;三、对曹伟春给予警告,并处以七十五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