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600185.SH)收到广东证监局对相关人员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决定

格力地产(600185.SH)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

智通财经APP讯,格力地产(600185.SH)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陈辉、周琴琴、周优芬等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现将《决定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格力地产在2018年至2021年度累计少提存货减值导致多计净利润62,638.70万元。其中,2018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44,192.04万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86.21%;2019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303.81万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0.58%;2020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16,256.72万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29.10%;2021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1,886.13万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4.10%。同时,2022年度,格力地产多提存货减值并少计利润62,638.70万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绝对值的23.34%。上述事项导致格力地产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1格地02”“22格地02”“23格地01”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银行间债券市场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2023年7月18日,格力地产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纠正违法行为,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2018至2021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对2018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格力地产时任董事兼副总裁周琴琴、监事滕翀、董事会秘书邹超、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方军雄,2022年10月至今现任董事长陈辉、董事兼副总裁周优芬、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黄一桓、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路晓燕,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陈辉、周琴琴、周优芬、邹超、黄一桓、滕翀、方军雄、路晓燕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现要求上述人员根据本决定书相关安排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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