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沃格光电(603773.SH)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胡芳芳、汪科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决定书指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未披露融资贸易业务情况。2022年和2023年1-9月,公司与广东晨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了融资贸易业务,该业务发生额分别为0.66亿元、1.07亿元;公司按净额法分别确认收入0.009亿元、0.03亿元;由此产生的预付资金发生额累计分别为1.78亿元、1.52亿元;2022年末和2023年三季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0.79亿元、1.14亿元。公司在相关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均未披露上述融资贸易业务的相关情况。
相关融资贸易业务的账务处理不规范。公司上述融资贸易业务收益实际为利息收入,在相关定期报告中,公司将其计入营业收入而未计入投资收益,且未计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扣除和披露,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完整的情况。
江西证监局决定对沃格光电、胡芳芳、汪科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