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深水规院(301038.SZ)公告,公司股东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郭晋龙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郭晋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指出:郭晋龙在拟担任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时,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郭晋龙分别于2022年6月8日、2023年3月2日作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称郭晋龙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查,郭晋龙当时同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家数超过五家,上述声明内容与事实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