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新兴铸管(000778.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闫华红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9号)。
据悉,闫华红担任新兴铸管独立董事期间,其配偶于2024年2月21日买入新兴铸管股票100,000股、成交金额398,000元,并于2024年3月7日卖出新兴铸管股票100,000股、成交金额394,000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闫华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