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IDT INT'L(00167)发布公告,于2024年3月19日,公司收到一份由一名债权人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第178(1)(a)条或327(4)(a)条发出的日期为2024年3月19日的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公司于送达法定要求偿债书之日起三星期内支付1500万港元,否则债权人可针对公司提出清盘呈请。
董事会正就法定要求偿债书寻求法律意见并与专业顾问密切合作制定重组计划,以解决集团的整体债务问题。
此外,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