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境(00257):委任康国明及潘剑云为非执行董事

光大环境(00257)发布公告,以下变更自2024年3月27日起生效:(1)于考虑...

智通财经APP讯,光大环境(00257)发布公告,以下变更自2024年3月27日起生效:(1)于考虑提名委员会的推荐建议后,董事会委任康国明及潘剑云为非执行董事;(2)由于工作变动的缘故,胡延国及钱晓东辞任执行董事兼副总裁以及披露委员会成员;及(3)由于工作变动的缘故,安雪松辞任执行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风险管理委员会及披露委员会各自之成员以及替任授权代表。

以下变更自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后生效:(1)根据翟海涛与公司签署之委任聘书,翟先生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将于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后届满,并需要按照《章程细则》及《上市规则》的要求轮席退任并膺选连任。由于翟先生希望未来投放更多时间于其他工作及业务,彼将不会在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因此,翟先生将于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后卸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将不再担任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2)范仁鹤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调任为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并由薪酬委员会成员调任为薪酬委员会主席;及(3)索绪权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调任为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并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成员。

自2024年3月27日起取消披露委员会,披露委员会的工作职责随后由董事会履行。披露委员会之主席及成员的职务随着披露委员会的取消而自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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