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矿业(01258):孙传尧分别获中证监及深交所行政处罚和通报批评

公司董事会获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孙传尧通知,内容有关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分别向孙传尧予以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和通报批评的处分。

智通财经APP讯,中国有色矿业(01258)公布,近期,公司董事会获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孙传尧通知,内容有关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分别向孙传尧予以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和通报批评的处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7号 )(及深圳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18]38号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分别达成决定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ST佳电(000922.SZ)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及《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决定的公布资料,中国证监会发现(其中包括)*ST佳电若干财务处理违规及2013年至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违规。同时,中国证监会亦向佳电股份当时的时任董事(包括作为*ST佳电独立董事的孙传尧)作出警告和罚款的决定,其中向*ST佳电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7万元。另外,深圳交易所对佳电股份董事(包括孙传尧)亦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

孙传尧于2012年6月至2018年2月期间为)ST佳电的独立董事,并自2018年3月1日起终止彼任期。

据董事会所知及所悉,监管决定与任何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层或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任何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无关(孙传尧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事实除外)。

公司经审慎研究认为:1)孙传尧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是中国矿业开发领域资深人士,就公司所知,除监管决定外,过往无任何不良董事履职纪录;2)孙传尧在公司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职,保持了一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应有的公正、独立和专业贡献,对公司矿业开发发挥了重要作用。

基于上述因素,公司拟继续聘用孙传尧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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