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聚光科技(300203.SZ)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叶华俊、丁建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悉,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认定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聚光科技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缺陷,2016年至2020年期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不准确。公司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叶华俊、丁建萍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按照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