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益佰制药(600594.SH)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窦啟玲、窦雅琪、许淼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未及时披露公司主要产品暂停生产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影响的相关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窦啟玲、时任总经理窦雅琪、时任董事会秘书许淼,未按照《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行为负主要责任。
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贵州证监局决定对益佰制药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对窦啟玲、窦雅琪、许淼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