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加幂科技(08198)发布公告,有关贷款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向借款人(辉锐有限公司)授出及延长本金为3000万港元(本金)的贷款。根据补充贷款合约,借款人应(其中包括)于2024年4月2日到期日向贷款人全额偿还贷款本金连同应计利息合共3300万港元。借款人已偿还部分应计利息200万港元,惟贷款本金及利息的余下100万港元尚未于到期日偿还。
于2024年4月3日,贷款人征求法律意见并向借款人及担保人发出催款函(催款函),要求在催款函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全额偿还贷款本金及应计利息,否则,贷款人将采取适当法律行动收回上述款项。借款人及担保人在上述期间并无作出任何偿付,本公司正在与法律顾问商讨应采取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