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福港(01447)发布公告,于2016年7月15日,该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新福港控股有限公司(买方甲)与宝得投资有限公司(卖方甲)订立富士达买卖协议,据此,卖方甲同意向买方甲以总代价约767.23万港元出售富士达全部已发行股本。
同日,该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新福港屋宇服务( 中国)有限公司(买方乙)与新福港投资控股( 深圳)有限公司(卖方乙)订立佛山宝得买卖协议,据此,卖方乙有条件地同意向买方乙出售佛山宝得全部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约487.83万元。
据悉,卖方甲及卖方乙均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新福港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富士达为顾问公司,主要从事提供建筑相关顾问服务业务。佛山宝得主要从事楼宇管理、物业顾问、物业中介服务及代理、停车场管理及泳池管理。
董事认为,富士达收购事项与该集团业务一致。凭借加入富士达在建筑测量以及提供建筑相关顾问服务方面的专业知识、技术及丰富经验,该集团将具备更佳条件进一步发展其提供建筑服务的业务。预期富士达收购事项将透过结合本集团及富士达在提供建筑服务方面的资源及专业知识而产生协同效应,并使该集团得以强化其作为建造业一般楼宇总承建商的整体竞争力。
佛山宝得收购事项与该集团业务一致。收购主要于中国从事楼宇管理的佛山宝得后,该集团可将其房屋管理业务扩展至中国。预期佛山宝得收购事项将透过结合该集团及佛山宝得在于香港及中国提供房屋管理服务的资源及专业知识而产生协同效应,并使该集团得以进一步巩固其于物业管理市场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