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4月30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指引》适度提高了对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的研发投入、发明专利数量及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
其中,将第一条修改为:“支持和鼓励科创板定位规定的相关行业领域中,同时符合下列4项指标的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1)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8000万元以上;(2)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3)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7项以上;(4)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5%,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
此外,将第二条第(5)项修改为:“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
本文编选自“证监会”官网,智通财经编辑:刘家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