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紫天科技(300280.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宋庆、LIXIANG(李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9号)。
据悉,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2.1亿元。公司2022年公司净利润1.7亿元,2023年大额亏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6.2.2条规定,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未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
紫天科技的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公司时任董事长宋庆、会计工作负责人LIXIANG(李想)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紫天科技及宋庆、LIXIANG(李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