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瑞茂通(600180.SH)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9号)。
山东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于2015年11月起借用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跨境双向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办理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与境外子公司资金往来结算。公司财务账中直接记录为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与境外子公司往来,未记录经该专用账户流转信息。公司也未披露相关信息,直至2022年年报时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