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伟星股份(002003.SZ)公告,据先前公告,公司参股子公司浙江伟星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伟星光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于2023年6月30日获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受理。
近日,公司收到伟星光学的通知,其已向深交所提交了《浙江伟星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2024年5月20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浙江伟星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4〕112号),深交所已终止对伟星光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