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不真实且不及时 超卓航科(688237.SH)及相关人员拟被中国证监会合计罚款四百余万元

超卓航科(688237.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智通财经APP讯,超卓航科(688237.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3028号),因公司涉嫌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69号)。

经查,超卓航科及相关人员涉嫌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一、超卓航科涉嫌未如实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对超卓航科未如实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违法行为,时任董事长、财务总监李光平,时任总经理李羿含,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时任董事会秘书王诗文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王诗文知悉或应当知悉上述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上述三人应当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超卓航科赋能版块总裁、超卓航科投资总经理、上海超卓总经理蒋祺,负责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理财,蒋祺知悉或应当知悉上述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二、超卓航科涉嫌未及时披露公司银行存款被划转的信息,对超卓航科未及时披露公司银行存款被划转的信息的违法行为,时任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李光平,时任总经理李羿含,时任董事会秘书王诗文,在2023年10月8日已知悉公司存款被银行划转的事实,但忽视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要求,导致公司延迟披露相关情况,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对此,中国证监会拟决定:一、对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二、对李光平、李羿含、王诗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0万元的罚款;三、对蒋祺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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