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煤炭(03948)2017年不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年度业绩无影响

伊泰煤炭(03948)发布公告,经汇算清缴并与当地税务主管机关进行沟通,由于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时间在2017年底,且2017年度煤炭市场持续回暖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同比大幅增大,母公司近3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佔销售收入佔比没有达到相关规定要求的比例,故公司2017年度不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智通财经APP讯,伊泰煤炭(03948)发布公告,经汇算清缴并与当地税务主管机关进行沟通,由于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时间在2017年底,且2017年度煤炭市场持续回暖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同比大幅增大,母公司近3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佔销售收入佔比没有达到相关规定要求的比例,故公司2017年度不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于过往年度,母公司均按照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于2017年母公司也按2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公司不享受前述税收优惠政策对披露于公司日期为2018年1月30日的正面盈利预告公告中的财务数据不构成影响。

2018年,母公司将通过采取主动调整业务架构,加大研发费用投入等措施,争取能够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经与当地税务主管部门沟通,母公司2018年将先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即15%进行企业所得税的预缴申报,公司2018年定期报告、业绩预告等也将按照母公司15%的企业所得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费用。

待2018年度终了,当地税务主管部门再对全年是否能够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进行认定。因此,母公司2018年度存在由于不符合有关规定而无法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率的风险。该风险对2018年全年利润的影响数目前尚无法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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