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锡有色(600301.SH)及相关人员收到广西证监局警示函

作者: 智通财经 谢炯 2024-05-24 16:44:27
华锡有色(600301.SH)公告,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智通财经APP讯,华锡有色(600301.SH)公告,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广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

2024年3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华锡有色对被合并方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负债进行计量时计算错误,导致2023年一季度、半年报和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有误。据此,华锡有色对2023年一季度、半年报和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进行更正,总资产分别调增8.86亿元、10.98亿元、10.93亿元;净资产分别调增8.18亿元、9.98亿元、9.93亿元;净利润分别调减682.69万元、1210.99万元、1629.05万元。

据悉,华锡有色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黄葆源、现任董事长蔡勇、时任总经理杨凤华、时任财务总监李晓晨、现任财务总监郭妙修未按照《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依据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华锡有色、黄葆源、蔡勇、杨凤华、李晓晨、郭妙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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