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阳光诺和(688621.SH)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刘宇晶出具的《股份转让计划终止告知函》。截至目前,刘宇晶于2024年3月16日披露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转让计划”),股东未进行股份转让,现决定终止该转让计划。
此外,持股5.42%股东刘宇晶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51.6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5%。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