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新城市(01321)发布公告,收购事项完成后,杭州东方就收购事项向中国新城市提出诉讼。
经法院调解,杭州东方、中国新城市与众安盛隆订立和解契据,且法院通知订约方有关和解契据已于2024年5月27日生效。根据和解契据,订约方同意(其中包括):向杭州东方支付人民币2.1亿元,并分四期支付,最后一期在2025年6月30日或之前支付,有关浙江新农都22.65%股权的所有股东权利及权益归众安盛隆所有;及代价股份将会返还予中国新城市以作注销。
订约方进一步同意,于和解契据生效及支付人民币2.1亿元后,有关收购事项的所有争议均获解决及和解;任何一方与收购事项有关已经或可能提出的索赔及诉讼均告撤销;及与收购事项有关的法院命令将不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