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国电科环(01296)发布公告,该公司获告知,中环股份于2018年3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不予核准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8年2月9日举行2018年第10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中环股份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了审核。并购重组委在审核中关注到,标的资产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具有不确定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7号)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方案未获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对中环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并要求中环股份董事会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此次方案作出决议,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上述决定,中环股份董事会将于收到此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此次方案作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