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银行(00023)发布公告,于2016年7月18日,该行收到Elliott International, L.P.、The Liverpool Limited Partnership和与Elliott及Liverpool有关联的若干其他实体(合称为“呈请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诉法庭提出的不公平损害呈请的经盖印文本。在呈请中,该行和相关董事为答辩人,将强烈反对呈请。
呈请的首次聆讯日期已被确定为2016年9月21日上午9 时30分。预期在首次聆讯中,法庭将作出有关进一步处理呈请的指示。
在呈请中,呈请人寻求针对该行和相关董事的以下济助:
(1) 就批准并确认三井住友银行认购以及该行与三井住友银行达成三井住友银行认购协议和三井住友银行投资协议于2014年9月、2015年2月和2015年3月通过的若干董事会决议作出目的不当,未经适当考虑该行全体股东的利益或呈请人指称三井住友银行认购对该行全体股东造成的不利影响,且未对其中及其他融资方式的优点及争议论点进行严格评估的声明;
(2) 就批准该行与CaixaBank之间的策略投资协议和该行、CaixaBank与“la Caixa”之间的策略合作协议的修订案于2016年1月通过的若干董事会决议作出目的不当,未经适当考虑该行全体股东的利益或呈请人指称Criteria承诺及叁井住友银行承诺对本行全体股东造成的不利影响,且未对其中的优点及争议论点进行严格评估的声明;
(3) 作出需该行立即采取措施,解除Criteria或其相关联公司在Criteria承诺下的责任,并解除三井住友银行在三井住友银行承诺下的责任,及未经法庭许可,该行未来不得再次签订类似协议的命令;
(4) 作出在《公司条例》第725(2)条下可作出的公平命令;
(5) 呈请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