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顺(002800.SZ):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ST天顺(002800.SZ)发布公告,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

智通财经APP讯,ST天顺(002800.SZ)发布公告,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于2023年9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62023009号)、(编号:证监立案字0362023010号)、(编号:证监立案字0362023011号),因上市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立案。

2024年5月31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8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王普宇、胡晓玲、丁治平、苏旭霞、马新平: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天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ST天顺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二、ST天顺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当事人询问笔录、ST天顺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相关企业银行账户流水、记账凭证、增值税发票、书面说明、相关企业工商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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