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不及时不准确 诺德股份(600110.SH)及相关人员收上交所监管警示

诺德股份(600110.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

智通财经APP讯,诺德股份(600110.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经查明,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一)重大交易披露不及时、(二)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4条、第2.1.7条、第6.1.2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公司时任董事长陈立志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许松青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主要人员,时任财务总监王丽雯作为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寒朵作为信息披露事项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上交所对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陈立志、时任总经理许松青、时任财务总监王丽雯、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寒朵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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