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深圳新星(603978.SH)发布公告,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大股东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资助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借款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无需就财务资助提供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本次交易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本次交易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偿还前期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体现了大股东岩代投资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