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赛特新材(688398.SH)发布公告,公司董事汪美兰女士于2024年6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汪美兰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2024〕0019号)。
经查,2024年4月19日,赛特新材披露《关于董事交易可转债因误操作触发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时任董事汪美兰于2024年4月17日合计卖出赛特新材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000张,成交金额合计476,830.00元;并于当天买入赛特新材可转债2000张,成交金额合计238,580.00元,构成短线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6.7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对公司时任董事汪美兰予以监管警示。